您所在位置:首页 > 军队文职 > 备考资料 > 专业科目 >

2019年安徽军队文职法学专业科目考点精讲:侵权责任概述

2019-03-29 14:50:27 来源:安徽中公基层公职考试网

三、侵权行为规则原则

我国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指行为人的过错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的归责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指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主管上有无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均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四、侵权责任的概念、方式和适用

(一)侵权责任概念

侵权责任,是指侵害民事权益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

1、停止侵害,是指受害人针对侵权人正在继续实施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方式。

2、排除妨碍,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使受害人无法行使或者不能正常行使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排除妨碍权益实施的障碍。

3、消除危险,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造成现实威胁的,他人有权要求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这种现实威胁。

4、返还财产,是指受害人对行为人无权占有的财产,有权要求行为人予以返还。

5、恢复原状,是指法院判令行为人通过修理等手段使受到损坏的财产恢复到损坏前状况的一种责任方式。

6、赔偿损失,是指行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受害人损失的责任方式。

7、赔礼道歉,是指行为人通过口、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以取得谅解的一种责任方式。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责令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消除对受害人名誉的不利影响以使其名誉得到恢复的一种责任方式。

欢迎关注中公安徽基层考试网

关注安徽文职考试微信,及时掌握考试资讯

回复关键词,免费领取网课及备考资料

2019安徽军队文职考试

更多资讯请查看 安徽军队文职考试网  

扫描左侧二维码或者手动搜索QQ群819878990,关注【安徽军队文职考试交流群】,招考咨询,获取备考资料。

热门推荐
2020年军队文职晒分查排名小程序 2020年军队文职面试专享宝典 教师资格证笔试打卡营 2020年军队文职考前冲刺体验课
公告预约
省份 *
姓名 *
电话 *
QQ
微信
备考平台
考前热搜
中公简介 | 中公荣誉 | 社会责任 | 媒体聚焦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支付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加入我们
Copyright©199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统一报名专线:400-6300-999 网校报名:400-900-8885 图书订购:400-6509-705
京ICP备10218183号-83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76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