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军队文职 > 备考资料 > 公共科目 >

2020安徽军队文职考试基础知识备考:信用卡诈骗罪

2019-10-14 18:11:55 来源:中公安徽基层公职考试网

中公安徽基层考试网为您提供安徽省基层考试信息,备考资料。关注“安徽文职考试”微信,随时随地查看各类招考资讯;

 

2019年安徽军队文职考试资讯 | 2019安徽军队文职面试交流群

2019安徽军转干考试交流群|体检心理测试

【导语】军队文职考试中,面试是考试的一种考试方式,中公安徽基层公职考试网为考生们精心整理了面试相关的考试报考指南,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备考军队文职考试。 温馨提示:想获取更多军队文职考试题库资源,了解更多军队文职考试招聘信息,找到更多志同好友,请点击加入军队文职在线交流平台
信用卡诈骗罪是我们在学习刑法金融诈骗罪时一个难掌握的点,通常都很难弄懂,为了方便考生加以理解,本文将讲解该知识点。

一、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

三、几类模糊的信用卡使用行为

非法取得行为

使用行为

结论

诈骗、抢夺、敲诈勒索、代为保管型侵占

对机器使用

盗窃罪

对人使用

信用卡诈骗罪

抢劫

对机器用,对人用

抢劫罪

盗窃

对机器用,对人用

盗窃罪

拾得型侵占

对机器用,对人用

信用卡诈骗罪

欢迎关注中公安徽基层考试网

关注安徽文职考试微信,及时掌握考试资讯

更多资讯请查看 安徽军队文职考试网  

扫描左侧二维码或者手动搜索QQ群819878990,关注【安徽军队文职考试交流群】,招考咨询,获取备考资料。

热门推荐
2020年军队文职晒分查排名小程序 2020年军队文职面试专享宝典 教师资格证笔试打卡营 2020年军队文职考前冲刺体验课
公告预约
省份 *
姓名 *
电话 *
QQ
微信
备考平台
考前热搜
中公简介 | 中公荣誉 | 社会责任 | 媒体聚焦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支付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加入我们
Copyright©199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统一报名专线:400-6300-999 网校报名:400-900-8885 图书订购:400-6509-705
京ICP备10218183号-83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76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