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军队文职 > 备考资料 > 专业科目 >

2020军队文职考试法学备考资料:行政处罚的管辖

2020-02-20 22:17:19 来源:中公安徽基层公职考试网
中公安徽基层考试网为您提供安徽省基层考试信息,备考资料关注安徽文职考试微信(ahwzks),随时随地查看各类招考资讯;
 

2020年军队文职考试资讯|辅导课程

2020年军队文职招考信息汇总 | 安徽军队文职考试交流群

安徽军队文职在家备考|2020年军队文职公告预约

军队文职法学知识

行政处罚的管辖

管辖是关于行政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权限划分的制度。它对于及时处理行政处罚案件,防止和解决行政机关之间权限冲突具有重要作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管辖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1.级别管辖

原则上,行政处罚案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这说明:第一,中央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较少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第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只有得到法律的明确授权才能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所谓“原则上”,是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地域管辖

原则上,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有权行政机关管辖,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行为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现地、行为人居住地的有权行政机关管辖,应当遵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指定管辖

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就管辖事项发生争议,应当报请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4.案件移送

一些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其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同时构成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当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除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徽文职考试 (ahwzks)

欢迎关注中公安徽基层考试网

更多资讯请查看 安徽军队文职考试网  

扫描左侧二维码或者手动搜索QQ群819878990,关注【安徽军队文职考试交流群】,招考咨询,获取备考资料。

热门推荐
2020年军队文职晒分查排名小程序 2020年军队文职面试专享宝典 教师资格证笔试打卡营 2020年军队文职考前冲刺体验课
公告预约
省份 *
姓名 *
电话 *
QQ
微信
备考平台
考前热搜
中公简介 | 中公荣誉 | 社会责任 | 媒体聚焦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支付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加入我们
Copyright©199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统一报名专线:400-6300-999 网校报名:400-900-8885 图书订购:400-6509-705
京ICP备10218183号-83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76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